有的放矢,大鹏新区对54个沙滩进行分类管理

发布时间:2018-05-28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欧淑清

133公里的海岸线,全市56个沙滩中的54个,大鹏新区拥有着丰富的沙滩旅游资源,如何管理和利用好?

解读《深圳市大鹏新区沙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深圳新闻网5月25日讯(记者 欧淑清 黎阳 古亮宇 李小辉)“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这首熟悉的歌曲,正映衬了夏日的大鹏,133公里的海岸线,全市56个沙滩中的54个,大鹏新区拥有着丰富的沙滩旅游资源,如何管理和利用好?

5月23日,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副局长廖政华走进深圳新闻网在线访谈室,做客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大鹏”系列访谈节目,为网友详细解读《深圳市大鹏新区沙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美丽的沙滩、阳光和生态环境吸引了众多的游客来大鹏旅游,随着游客的增加,也对我们的沙滩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新区经服局副局长廖政华与网友们分享了出台此项政策的必要性。据他介绍,该工作规范的出台,也为新区未来规范沙滩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提升服务水平,更重要的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美丽的沙滩资源提供了有效的管理依据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廖政华介绍,《深圳市大鹏新区沙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根据沙滩安全性、生态保护价值、末端可达性等沙滩现状和沙滩保护利用规划对沙滩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已取得海域使用权沙滩,第二类是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可作浴场开放沙滩,第三类是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不宜作浴场开放沙滩,第四类是因安全、生态、交通等因素暂不具备开放条件沙滩。

“我们根据每个沙滩的管理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在‘人防’、‘技防’方面提供不同的设施。” 廖政华特别强调了对暂不适合开放的沙滩的管理,,他指出,像官湖、较场尾、东西涌这些人流量大,沙滩面积广的沙滩,就相应提高了人防技防的设施;而对于一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沙滩,比如说像人迹罕至、陆路交通没有直达的沙滩,将进行封闭、围合式的管理,并加强日常的巡查,同时也呼吁市民不要前往这类“野沙滩”。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副局长廖政华与网友互动交流

编辑:欧淑清

保存|打印

上一篇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大鹏对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给予经费资助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