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备案开中医诊所?大鹏新区开出首张罚单

发布时间:2018-07-03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欧淑清

日前,大鹏新区开出了首单因未备案开办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罚单,对辖区一家中医诊所处以罚款并进行公告。

深圳新闻网7月3日讯(记者 欧淑清 通讯员 陈佩纯)“我是个老中医了,有证,给人看病怎么就属于违法行为了?”新区卫生监督所告诉记者,这确实是违法行为。日前,大鹏新区开出了首单因未备案开办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罚单,对辖区一家中医诊所处以罚款并进行公告。

据新区卫生监督所介绍,监督员们在葵涌办事处围之布小区巡查时发现一家“中医世家”门店,随机对该门店进行抽查。该店医师胡某表示自己是个有证的医师,并出示了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卫监执法人员继续询问其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时,胡某则表示不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卫监执法人员表示,胡某的行为是属于“未备案开办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即使是有执业证书也需要备案才能开办诊所。胡某未备案开办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违反了相关法律,大鹏卫监依法决定予以胡某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78元整、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同时,新区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市民就诊时,务必留意诊所和所谓的“医生”有没有合法医疗证照,在无证场所就医健康是无法得到保障的,一旦出现问题,这种场所的“医生”很可能就“跑路”了。同时就医过程中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向卫监部门反映,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84301138。

编辑:欧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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