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在全市率先推行海岸线保护“湾长制”

发布时间:2018-09-26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黎阳

9月26日,大鹏新区湾长制启动仪式在大鹏新区金沙湾海滨公园举行,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洪,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等出席。

大鹏新区湾长制启动仪式在大鹏新区金沙湾海滨公园举行。李博 摄影

深圳新闻网9月26日讯(记者 黎阳 通讯员 陈佳荣 石晶)作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圳市大鹏新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又迈大步,在全市先行先试,率先推行海岸线保护“湾长制”。

9月26日,大鹏新区湾长制启动仪式在大鹏新区金沙湾海滨公园举行,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洪,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等领导出席。

会上,大鹏新区发布了“湾长制”工作手册,并将在2018年底实现新区、办事处两级“湾长制”全覆盖,在全新区建立湾长制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湾长制”,2025年基本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管理目标。同时,为更好地维护海岸线环境,协助“湾长”工作,新区联合海洋环保志愿者以溪涌土洋官湖段为试点,成立志愿者守卫队。会上还发布了“数字沙滩”等成果,并为“广东省严格保护岸线标识”揭幕。

为“广东省严格保护岸线标识”揭幕。李博 摄影

成立志愿者守卫队。李博 摄影

位于深圳东南部的大鹏新区,海域面积305平方公里,约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海岸线长133公里,约占全市的二分之一,其中自然岸线占比逾60%。近岸水质100%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新区拥有全市56个沙滩中的54个,其中西涌沙滩被誉为“广东省十大最美海滩”之一,东西涌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中国最美八大海岸线”之一。

生态是新区的立区之本。新区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并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而新区也是深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此次,新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改革任务、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新区海岸线管理保护工作,通过推行“湾长制”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近岸海水环境质量。

启动仪式上小朋友们的精彩表演

“海岸线是海洋与陆地的分界线,但它不是一条地理位置固定的线,在空间上应该是‘一条带’。”新区湾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岸线实际上是应该是高低潮间无数条海陆分界线的集合,包括了沙滩、滩涂、湿地、河口、浅海等区域。新区“湾长制”所纳管范围包括,沙滩沿砂质岸线陆侧边缘向陆一侧50米及向海一侧50米的地带,生物岸线边缘向陆一侧50米及向海一侧50米的地带,其他自然岸线及人工岸线边缘向陆一侧35米及向海一侧35米的地带。

新区将海岸线分为溪涌土洋官湖、王母下沙水头沙、南隆、坝光、西涌——东涌、东山、大鹏王母岭和新大水头鹏城等8段。新区在“河长制”指挥体系框架下,坚持全区统筹、领导挂帅、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区、办事处两级“湾长制”体系。新区总湾长由新区总河长兼任,副总湾长由新区副总河长兼任。新区总湾长和副总湾长及新区其他河长兼任8段岸线湾长,各办事处党工委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海岸线办事处级湾长。

新区日前已编制出台“湾长制”工作手册,在推进落实海岸线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分段细化管理的“湾长制”新机制,与国内其他城市实施的“湾长制”相比,具有更精细、更“智慧”的特点。

湾长是海岸线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海岸线管理相关工作。各办事处承担海岸线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总湾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会议,区、办事处级湾长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级湾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巡查,办事处级湾长每月不少于1次巡查,组织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处置存在问题。为“湾长制”实施情况和湾长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督查,新区督查室与新区湾长办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

同时,新区借助“智慧大鹏”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全面升级海岸带全覆盖式保护与监控,可3D实景展现133公里海岸线,目前,新区已完成54个沙滩数字化测量,编制1:1000数字化地形图;全景收录岸线多维信息,重点把关入海河流“最后一公里”,不但记录下海岸带修复与保护过程,更可实时更新排污口信息,严格监测海岸带健康状况。

新区还计划推出“湾长”APP实现“智慧”管理,可视化传递岸线排污、垃圾和生态监测等信息。APP既能记录下湾长日常巡查,又可实现从发现问题到信息上报再到协调处理的全流程高效透明处理,真正实现有据可查,有源可溯。记者了解到,未来“湾长”APP不仅面向政府管理者,更面向普通市民,可以提供海水浴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海洋科普宣传,并为未来的预约通行、预约入园等服务留好了端口,是深圳一项海洋智慧民生服务的创新之举。

相关链接:“湾长”管什么?

据了解,“湾长制”主要包括九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调查研究,摸清海岸线“家底”。二是坚持陆海统筹,深入实施“河长制”与“湾长制”,控制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海洋污染整治和海洋倾废监管。四是加强岸线保护,严格岸线保护执法。五是加强近岸海洋环境监测,逐步建构陆海一体的信息平台。六是落实《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与《深圳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18-2035)》要求,做好陆海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七是进一步规范沙滩管理。八是结合“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治理。九是全面推动海洋生态保护公众教育,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编辑:欧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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