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坚持“生态立区”,构建陆海统筹保护新格局

作为深圳的“生态基石”,大鹏新区生态禀赋优良,同时锐意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亮点纷呈。

调研现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8月18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凌安儿 通讯员 张雄 郑晓曼)8月17日下午,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杨军到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调研,新区领导王继良、吴华根参加活动。

作为深圳的“生态基石”,大鹏新区生态禀赋优良,同时锐意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亮点纷呈。据了解,截至7月底,2020年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13,全市排名第一。PM2.5平均浓度达到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在全市排名第二;纳入考核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2020年新区共有60条河流纳入监测,其中Ⅲ类水质及以上河流占比85%,且纳入考核的10条河流均达到功能区标准,近海岸水质达标率100%。

在听取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的相关工作汇报后,杨军表示,当前,新区正加快打造国际一流、生态优美、环境宜人的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极其重要,新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生态立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他强调,要结合新区实际,集中优势、突出亮点,继续寻找突破口,系统实施陆海污染源管控、开展海岸带生态调查与监测、建立海洋环境治理联动机制,构建陆海统筹保护新格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敢于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大鹏模式”,注重改革成果的科学性、可实施性、可复制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此外,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继续做好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对接,立足新区、融入新区、服务新区。要加强部门联动,完善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新区各级各部门在决策、监督监管、执法等各环节遵循“绿色理念”,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要充分利用好智慧化、信息化手段,强化环境预警机制,构建物联、智联体系,提升环境监管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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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作为深圳的“生态基石”,生态环境特点凸出。

环境禀赋“佳”。新区依山傍海,生态资源要素全市最齐全,生态资源储备全市最丰富。其中,森林覆盖达率77.7%,全市第一;海域面积305平方公里,约占深圳市四分之一;海岸线长128.12公里,约占全市的二分之一;入海排口195个,占全市的二分之一;大鹏湾和大亚湾海域的珊瑚群落覆盖率达50%;有河流60条(监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个,占全市的27%;野生植物占深圳市的70%、全省的26%;深圳56个沙滩,其中54个在新区。

环境质量“优”。新区生态资源状况指数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空气质量和近岸海域海水质量连续多年全市第一。与其他行政区相比,新区空气、水等生态环境质量较为优越,截至7月31日,2020年新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14.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13。

生态品牌“亮”。新区是深圳市生态特区,拥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四个国家级示范区招牌。

改革创新“前”。新区作为深圳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先试先行,率先推出全国首张“编实”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全国首个湾区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首批入选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率先创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区县级全要素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平台、全覆盖开展陆海统筹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等一批亮点改革举措已落地实施。同时,深圳法院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并将环境资源法庭设于大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将为其提供有效助力。

[责任编辑:李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