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建立山地户外运动安全“保护伞”

9月29日,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科负责人张敏走进深圳新闻网在线访谈室,做客由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大鹏”系列访谈节目,为广大网友解读《深圳市大鹏新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暂行办法》。



解读大鹏

深圳新闻网·见圳客户端10月13日讯(深圳新闻网、见圳客户端记者周维朕 古亮宇 报道)大鹏新区被称为深圳“最后的桃花源”,全市10座独立山峰大鹏占据4座,新区也因此成为很多山地户外运动的首选地。不过户外运动中,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都有可能发生意外,为了规范大鹏新区户外运动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大鹏新区制定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暂行办法》。

张敏解读《深圳市大鹏新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暂行办法》

9月29日,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科负责人张敏走进深圳新闻网在线访谈室,做客由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大鹏”系列访谈节目,为广大网友解读《深圳市大鹏新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暂行办法》。

山地户外运动,是指在山地、丘陵、海岸线等自然地带进行的,以全民健身、休闲娱乐为目的的户外活动项目,包括登山、徒步穿越、溯溪、定向越野、山地骑行、野营等,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活动。

据张敏介绍,《办法》中有多项创新举措。如《办法》创新性的建立了户外运动信息报备平台,要求山地户外运动组织者应及时在平台内对人员数量、活动线路、行程计划、装备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明确规定山地户外运动的组织者是山地户外运动安全第一责任人,需要负起主体责任。

同时,《办法》还要求山地户外运动组织者应配备经专业训练并取得相应资质的户外运动领队或教练,对山地户外运动的参与者进行身体健康询问,对不适合高强度运动的参与者说明风险并劝阻,组织参与者进行山地户外基础知识培训和行前热身准备。

山地户外运动需提前做好风险预案

对于山地户外运动爱好者最为关心的救援费用问题,张敏也详细的进行了解答。针对救援费用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在受救援者具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组织者及相关人员应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及其他因救援产生的合理费用。具体费用将按照有关标准实行,由行业协会会同救援实施单位和相关专业救援机构遇险情况进行调查,形成搜救报告及救援费用核定书。实际救援组织或机构可以将救援费用捐赠给大鹏半岛户外运动安全环保公益基金。

最后,张敏也是在直播间呼吁,广大的山地户外运动爱好者在亲近自然的同时,也要敬畏自然,在进行户外活动时,提前做好风险预案,避免出现危险,遇到危险要及时拨打救援电话请求救援。

[责任编辑:凌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