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金业大道29号新罗综合大楼一、二层。

建设内容: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金业大道29号新罗综合大楼一、二层。建设内容为租用面积合计1224m2,第一层为微生物实验室,第二层为理化实验室,主要开展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食品污染物检测等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的管理和服务。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苏志坚,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金业大道29号新罗综合大楼,电话:13602551286,电子邮箱419229968@q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510;电话:0755-23919614;邮箱:408053635@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凌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