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调研员 黄寿全

大鹏新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暂行办法

弘扬正义,人人有责,如何更科学、更合理地维护辖区治安?如何奖励在维护治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市民及各类公安辅助力量?

政策解读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由大鹏新区管委会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大鹏”系列访谈,我是主持人牛耘。今天我们非常有幸邀请到了大鹏新区政法办的黄寿全主任为网友们解读《大鹏新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暂行办法》。首先欢迎黄主任,黄主任请您和市民网友们打个招呼。

黄寿全: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我们知道大鹏新区新出了这样一个奖励暂行办法,大家也会比较关心和好奇,这部奖励办法的出台有什么样的背景和意义,您能不能给网友们介绍一下?

黄寿全:大鹏新区随着社会治安防控要求的提升,从中央、省、市多次召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市委政法委明确要求各区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各区稳定和谐的局面,保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群众安居乐业。各区综治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为弘扬正气,匡扶正义,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我办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照上级的指示要求,会同公安分局开展《大鹏新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暂行办法》调研、起草工作,借此进一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来。

主持人:它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呢?

黄寿全:这个奖励暂行办法奖励对象是指在维护新区社会治安,打击、制止和预防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和排除治安、消防隐患,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以及阶段性治安整治和基础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市民以及治安巡防队员、机训队员、治安联防队员、保安员、电子监控员、网格管理员、交通协管员等各类治安辅助力量。申请奖励事由所涉及的事件、案件发生地为大鹏新区范围内(公安机关通缉、协查的逃犯除外)。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关于这个奖励办法其中的一些创新性的亮点和内容,可以感受到这个奖励办法对于维护辖区的治安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的确,这部办法让我们听了以后觉得比以前出台的办法更加合理、科学。您能不能具体给我们介绍一下此项奖励办法的额度和范围,也让市民朋友们了解一下。

黄寿全:这部奖励办法的额度和范围主要是对抓获现行违法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的,予以奖励。以抓获违法嫌疑人数量为基数,每治安拘留1人,给予奖励600元;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以上的,予以奖励。以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为基数,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奖励1000-10000元。提供、举报破案线索,破获治安、刑事案件的,也会视情形给予奖励300-20000元。

主持人:所以力度还是比较大的,看来新区在维护辖区安全方面的确不遗余力。您可不可以具体再给我们介绍一下,我们了解了它的内容以后,它在审批以及审核程序上是怎样的呢?

黄寿全:新区对这个奖励办法相当重视,新区财政每年拨出4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专项经费,并纳入大鹏公安分局年度部门预算。本奖励资金不足部分由新区财政拨款补足。大鹏公安分局负责受理奖励的申请和审定,并进行专账核算。新区综治、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本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主持人:非常谢谢黄主任给我们介绍了这么多关于《大鹏新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暂行办法》,我们也相信通过这个办法的出台一定能让辖区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让居民更放心地生活,也让外来的游客更加安心地来旅游。希望这部法律能让市民朋友们都了解。今天非常感谢黄主任给我们做解读,我们本期节目就到这里,下期再见。

 

政策一览

专家点评

深圳市社科院副研究员 中国社科院博士后 吴燕妮

以科学的制度设计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路径——评《大鹏新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暂行办法》

基层的法治创建需要在科学的顶层设计之下,有效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大鹏此次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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