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生态综合执法无缝衔接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7-06-26来源:晶报作者:陈碧霞

6月25日是第27届全国土地日,为培养大鹏居民爱护生态资源环境的理念,传播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理念,普及生态资源环境法律法规,6月23日下午,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在较场尾开展了“守护生态资源 建设美丽大鹏”主题宣传活动,吸引众多游客、居民参与。

2017年3月12日中午大鹏渔政大队在救助抹香鲸现场。

2017年6月8日下午,综合执法局参与了2017年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练。

拆除建设中的葵涌环城西路附近违建。

6月25日是第27届全国土地日,为培养大鹏居民爱护生态资源环境的理念,传播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理念,普及生态资源环境法律法规,6月23日下午,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在较场尾开展了“守护生态资源 建设美丽大鹏”主题宣传活动,吸引众多游客、居民参与。

据了解,今年全国土地日的主题为“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大鹏”建设正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生态立区,大力推进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新区先后被批准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新区坚持先行先试,着力生态环保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探索。2016年5月,全国首个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在新区正式挂牌运作,对大鹏半岛国土空间的“山、水、林、田、湖、海”进行统一保护和管理,为全国破解生态环保多头监管、海陆统筹难题率先探路。

整合执法资源

海陆统筹优势明显

整合、优化各类环境执法资源,在国内并无先例可循。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综合执法局”)成立之后加挂规划土地监察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牌子,下设直属的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和渔政海监大队。

机构、编制的改变同时带来了管理模式的创新。其中,环境监察大队整合了3个办事处生态建设管理所,下设3个中队,分别承担新区范围内生态环保、水务、林业等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由原来的属地管理向行业管理、综合执法方面转变。通过队伍整合、理顺执法职能、建立内部工作制度和完善外部配套机制等,新区综合执法局初步构建覆盖全面、相互衔接、监管有效的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框架。

“成立一年来,我们在陆海执法统筹、河道、林业专属执法领域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的优势。”该局负责人表示,在新的综合执法架构下,理顺了多年来海域与陆域交界处查违权责存在的争议,整合和优化了执法人员配置,实现了对新区08海岸线违法建设、填海造地等问题的共同执法,形成了海陆统筹的查违态势,发挥了1+1>2的综合执法优势。

据了解,截至6月20日,大鹏新区2017年实现拆除消化违建面积49.22万平方米,其中葵涌16.48万平方米,大鹏25.93万平方米,南澳6.81万平方米,占今年任务量36.4万平方米的135.22%。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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