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户外运动插上安全的翅膀

发布时间:2018-01-29来源:深圳侨报作者:李苑

有“深圳桃花源”之称的大鹏半岛,森林覆盖率达76%,海岸线长133.22公里,拥有大小不等的54个黄金沙滩,深受游客喜爱和追捧。这里不仅是旅游胜地,还是户外天堂。

户外运动爱好者翻越峭壁。(深圳侨报资料图)

深圳侨报记者 李苑

通讯员 张敏 文/图

有“深圳桃花源”之称的大鹏半岛,森林覆盖率达76%,海岸线长133.22公里,拥有大小不等的54个黄金沙滩,深受游客喜爱和追捧。这里不仅是旅游胜地,还是户外天堂。随着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每年迎来上千万游客,其中户外运动就超过200万人,带来了系列户外运动安全问题。1月26日,新区文体旅游局局长陆飒做客深圳广播电台《公益民心桥》节目时透露,去年新区对户外运动进行“资源分区、运动分级”管理,实行报备系统,同步启动相关立法。目前还成立户外安全公益救援基金,政府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户外运动发展。

◆人大代表:加快推进大鹏半岛户外运动管理进程

“这么冷的天,又是一夜无眠,到深山救援迷路驴友。”日前,南澳办事处森林消防中队副队长周伟业无奈地说,近两年来,他参与山地紧急救援行动41宗,总历时长达210小时。“仅一个多月来就救援了9次,希望新的一年,出动救援别太频繁。”他说。

“国家对于户外带队人员是有一定资质要求的,最怕一些领队或机构对所带的人群不熟悉,对目的地情况不了解,这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比如三水线、排牙山等路线要选山脊走,大鹏古道要走山谷,而东西涌海岸线多为礁石滩,走起来对体能和技能要求相对较高。”中国登山运动协会户外指导员、大鹏新区原居民户外向导成长计划教练马海鹏说,户外活动组织者最好做到根据地点、线路确定人群,或是根据人群确定路线。

“盲目探险的驴友,常常让救援队伍彻夜无眠,甚至动用直升机搜山寻人,动用了政府和社会的大量人力、物力。”市人大代表、大鹏新区旅游协会会长李建齐在日前召开的深圳市两会上提议:“加快大鹏半岛户外运动管理进程。”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穿越东西涌、鹿咀、鹅公湾海岸线的人数就超过10万人次,户外事故频发。“2016年新区接报户外安全突发事件94宗,平均每4天就有1宗。”李建齐介绍说,2017年,仅大鹏公安分局就出动77批次,出动救援人员700人次,救助371人。他表示,2017年新区建立“东西涌户外穿越报备系统”等多项措施,户外运动遇险数量减少,但还是时有发生。

“80%的户外安全运动事故源于缺乏专业知识,装备不足,遇险了就求救,救援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他们是零成本犯错。”李建齐说,通过立法可以约束户外运动经营者和参与者,也赋予政府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共同推动户外运动市场规范化。

◆政府部门:探索户外运动发展的大鹏模式

作为新区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新区文体旅游局如何完善户外运动安全管理和立法?新区文体旅游局局长陆飒告诉记者,去年新区邀请民间专业团队实地踩点、调研,借鉴国外先进做法,颁布了大鹏新区户外运动白皮书,对新区户外运动进行“资源分区、运动分级”管理。同时,试点实施户外运动实行备案制度。“去年9月9日试点开通东西涌户外穿越报备系统,这不仅是报备系统还是一个信用系统。”据她介绍,这条线路的承载量是每天不超过2100人,除了网上报备,还可以现场报备。报备预约也就是提前约束,而不是约束驴友。报备后,可以累计积分,随着积分提高,驴友可以参与更高级别的户外运动,类似玩游戏升级。报备系统里还设有一键求救,为安全救援提供人数、定位等评估。

“在加强新区户外运动规范管理工作,探索户外运动发展的大鹏模式的同时,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拟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大鹏半岛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草案),上升到了特区立法层面。”据她介绍,目前该管理条例草案已纳入了市立法“二类”计划,展开相关立法调研,正力争在2018年成为“一类”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新区将联合广电公益基金成立户外安全救援基金。“成立户外安全救援基金目的就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事前防护,教育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安全意识。二是事后给付,与专业救援队合作通过基金,为救援提供设备、救援费用等。”陆飒说。

◆业内人士:立法引导、规范和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完善法律和管理是最重要的。”谈到如何解决户外运动安全管理难题时,深圳公益救援队队长石欣告诉记者,他参与大鹏半岛山地救援高达五十多次。“目前探索的户外运动发展大鹏模式很好,走在全市走列。”石欣还向记者介绍了国外的做法:比如现代登山运动的发源地法国,对户外运动划区域、划风险等级进行管理,若驴友确实有风险,可随时叫直升机免费救援,救援费用由相应的保险机构或者户外运动安全救援基金承担。对拒不接受有关部门监管、擅自进行户外运动发生安全事故、占用公共救援资源行为,可进行处罚。

法律如何为户外安全提供保障?深圳公益救援队外联负责人、广东盛唐(龙岗)律师事务所王勇飞律师告诉记者,去年,大鹏新区探索户外运动发展的大鹏模式,还将大鹏模式上升到了特区立法层面。如此一来,可适用《旅游法》第十五条的“对旅游者在违反安全警示等情况下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驴友是否要为自己的不负责行为买单?“在户外运动发展的大鹏模式下,依据《旅游法》及《深圳经济特区大鹏半岛户外运动管理条例》,驴友应当为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自行承担所发生的后果。”王勇飞认为,行政监管部门的罚款不是目的,而且作用不大,建议进行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处罚,同时引入保证金或强制商业户外保险制度、成立救援基金等分担机制,并通过特区立法,更好地引导、规范和建立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体系,让更多人体验到户外运动的乐趣。

策划:潘松岩

统筹:陈智美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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