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清算工作的通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返退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全面清算缴库工作的通知》(深财资〔2019〕30号,详见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908/t20190812_18148244.htm)要求,即日起我局将开展大鹏新区区管建设工程项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清算受理、审核等相关工作。请各建设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于2020年11月30日前按照要求提交返退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李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