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首日,南澳开出首例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近期,南澳党工委、办事处大力开展积极部署,全力抓好《条例》宣贯,尤其是结合上级有关要求,迅速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警示活动。

南澳开出首例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9月4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黎阳 通讯员 陈美琪)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当日,南澳执法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处分类投放点未保持收集容器整洁,随即开出了南澳首张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管理方限期整改,执法部门将回访检查。这是南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警示活动发现的首宗问题,也是南澳首例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令整改。

“年初南澳就确定了争当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排头兵的工作目标,《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深圳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强制时代,也让我们创建工作更有抓手。”南澳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办事处在前期进行了多次针对性的培训和宣传活动,确保了《条例》相关知识普及到每家每户。10月起,南澳将对不开展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

据悉,近期,南澳党工委、办事处大力开展积极部署,全力抓好《条例》宣贯,尤其是结合上级有关要求,迅速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警示活动。除了采取了执法人员+垃圾分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督导员+社会督导员的“3+1”模式外,南澳还全面开展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的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同时,在小区、垃圾集中收运点、垃圾中转站等地点设卡对垃圾收运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值得一提的是,在检查的同时,南澳办事处的检查、执法人员还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9月1日以来,南澳共出动224人次,检查垃圾分类投放点位24个、垃圾收运车辆4台次,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发放垃圾分类相关宣传资料1万余份。

接下来,南澳将以《条例》宣贯为抓手,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警示活动,严肃查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精细化执法管理水平,争当创建垃圾分类先行示范街道排头兵。

[责任编辑:凌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