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5号,自2022年4月6日起,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4月7日讯(记者 凌安儿)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5号,自2022年4月6日起,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进入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群众,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要求“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
二、咨询类服务事项建议优先采取非接触式方式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业务可拨打12348热线或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等途径查询了解申办事项相关信息。
三、请办事人员继续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测温、扫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等管控措施,业务办理完毕后不要逗留。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公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咨询热线:
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8380652;
葵涌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电话:89778632;
大鹏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电话:84308148;
南澳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电话:8440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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