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5号,自2022年4月6日起,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4月7日讯(记者 凌安儿)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5号,自2022年4月6日起,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进入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群众,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要求“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

二、咨询类服务事项建议优先采取非接触式方式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业务可拨打12348热线或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等途径查询了解申办事项相关信息。

三、请办事人员继续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测温、扫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等管控措施,业务办理完毕后不要逗留。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公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咨询热线:

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8380652;

葵涌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电话:89778632;

大鹏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电话:84308148;

南澳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电话:84408148。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责任编辑:周维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