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6来源:南方日报作者:凤飞伟
4月21日,大鹏新区召开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并对新区今年的改革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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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2015年底,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新区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示范区建设要突出创新、示范引领,突出海洋优势特色,合理布局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加大对示范区建设投入和政策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在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2017年,大鹏新区继续积极推进各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推动大鹏海域第二个海上珊瑚保育区建立。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负责人介绍,根据珊瑚普查情况,该局委托环保组织在杨梅坑海域选择6个点投放珊瑚浮标,用于警示过往船只“水下有珊瑚,请勿抛锚”,“杨梅坑珊瑚礁群落是目前深圳海域海底珊瑚礁最为丰富的区域,但由于海上作业抛锚的影响,珊瑚礁群被船锚撞击和拖挂后受到大量的损伤,建立海上珊瑚保育区将有力阻止杨梅坑珊瑚群落逐步衰落的趋势,保护珍稀珊瑚资源。”
同时,今年新区还启动了海底清洁行动。为了减少大鹏海域内的海洋垃圾特别是废弃渔网的数量,进而减轻海洋生物,特别是珊瑚礁受到的伤害,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计划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针对废弃渔网和海洋垃圾的海洋清洁行动;并推动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海洋清洁模式和保障机制,并通过鼓励更多公众参与垃圾清理提升游客和渔民的环保意识,从源头减少垃圾入海。
探索海洋生态补偿“大鹏模式”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该局积极建立湾区海岸带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探索海洋生态补偿“大鹏模式”。
“我们积极申报海域使用权,开展海岸带承载力研究。”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积极与市海洋局沟通协调,推动较场尾海域使用权申请工作,现已完成较场尾海域使用专家评审及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市海洋局。同时为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海岸带承载力研究专家研讨会,就海岸带承载力研究咨询相关专家意见。
此外,大鹏新区还将启动大鹏新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办法研究,将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作为一项创新的环境经济政策纳入新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实现海洋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探索打造全国率先正式实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典范。目前,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加强与国家级海洋科研机构的合作,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启动新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办法研究,积极探索海洋生态补偿的“大鹏模式”。
今年将建立大鹏半岛自然资源空间初始数据库
根据《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2020)》的规划,由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负责“健全大鹏半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这一改革任务。而这一改革任务今年也被纳入市重点改革项目。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工作部署,这项改革任务2017年度计划为:结合地籍调查、土地总登记、土地变更调查及地理国情普查等工作,开展大鹏半岛水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调查工作,建立大鹏半岛自然资源空间初始数据库。大鹏半岛自然资源空间初始数据库的建成将为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提供数据基础,为健全大鹏半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提供坚实的数据依据。
“今年第一季度已按计划开展大鹏半岛自然资源空间初始数据库的前期研究准备工作。”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季度研究制定大鹏半岛自然资源空间数据建库项目计划书,设计制定了该项目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及工作内容;收集、整理、分析大鹏新区地理国情、土地利用、最新遥感影像等相关资料,全面搜集了大鹏新区范围内与水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涂滩等自然资源相关数据,“下一步将按计划开展大鹏半岛水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调查工作,并继续做好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跟进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情况,争取政策支持,推进大鹏新区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工作。”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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