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布全国首个“全链条”生态社区评价标准

近日,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牵头编制的深圳地方标准《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DB4403/T135-2020)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大鹏新区发布首个生态社区标准(曾梓材 摄)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1月15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周维朕 通讯员 冯俊岭)近日,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牵头编制的深圳地方标准《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DB4403/T135-2020)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全国首个关于生态社区规划、建设、管理、评价的“全链条”地方标准,将成为指导全市乃至全国生态社区建设的重要依据,为深圳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发挥重要引领示范作用。

《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以生态建设为引领,聚焦生态保护核心要素从规划布局、生态环境、能源与资源利用等五大方面实施评价,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人文和自然生态保护、空气水土壤等各类环境质量等20项二级指标、64项具体评价要求,除古树名木保护、水域湿地植被恢复等传统生态系统保护指标外,同时与时俱进设置臭氧、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指标,并引入海绵社区、“无废社区”等指标推动生态社区建设,在人居环境健康舒适的基础上提出人与环境共生、构建公众参与的生态文化机制的新要求。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坚持结果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从生态社区建设成果评价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各种类型社区实际情况,运用标准化原理总结深圳生态社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经验,明确了生态社区的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评价等级等内容,具有研究理念清晰、指标体系科学、评价程序易行等特点,能够作为指导生态社区评价和管理工作的技术依据。对推广生态社区、引导和支撑生态社区的发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深圳市地方标准《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的制定和发布实施,是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积极践行“生态立区经济强区”发展理念,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总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领域的重要成果。下一步,大鹏新区将立足《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的推广和应用,在新区范围内开展生态社区评价工作,努力推动并建成一批符合《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标准的生态社区,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大鹏经验”和“大鹏标准”。

[责任编辑:凌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