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住房不空置!大鹏新区稳租留才保民生

日前,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王潇做客“解读大鹏”系列访谈节目,为网友在线解读《大鹏新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本期《解读大鹏》围绕“空置人才住房”展开访谈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8月4日讯(记者 周维朕 古亮宇 林宏松 通讯员 颜新光 报道)“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当地的发展潜力,而人才工作想做好,住房是关键。为充分发挥人才住房效用,避免人才住房空置浪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加强空置人才住房综合使用管理,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大鹏新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解读大鹏

日前,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王潇来到深圳新闻网在线访谈室,做客由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大鹏”系列访谈节目,为网友在线解读《大鹏新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王潇在线解读《大鹏新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空置人才住房,是指已经面向社会供应过两次或以上,并且剩余房源数要达到5%以上的人才住房。王潇表示,人才住房不仅肩负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任,同时还承担着吸引人才、优化结构、扩大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任务。

人才住房是一种国家资源,如果空置就会与市场住房紧张形成矛盾,在不影响新区人才引进的前提下,如何将这部分空置人才住房利用起来成为当务之急。

“我们采取的措施有两个,一是面向个人的市场化出租,二是面向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临时租用,租金在同项目人才住房的折扣上上浮10%或以上。”王潇介绍道。按照该处置办法要求,面向市场的人才住房没有任何入住条件限制,这就说明每一位大鹏居民和外来务工者都可以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租到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对外出租将不限制任何条件

“由于空置人才住房是有一定的租金优惠,所以我们规定租房个人或企业不能转租转借或用来经营,也不能违规给其他人使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王潇认为,人才住房不能局限于少数人才,需要让其回归大众属性。

据介绍,空置人才住房并不会长期进行出租,作为一项过渡性政策,《大鹏新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只有达到空置条件的人才住房才会被允许进入市场出租,同时当新区人才房的需求增加,房屋到期后将会需要进行腾退,重新归到人才住房序列进行分配使用。

[责任编辑:谢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