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伐厂区树木,大鹏办事处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近日,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查处了一起在厂区内擅自砍伐树木案件,对辖区某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作出4万元的行政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8月19日(记者 周维朕 通讯员 蔡素梅)“鹏飞路边厂区有树木被砍伐了4棵,都只剩下树冠了”“好的,我们马上到现场”。近日,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查处了一起在厂区内擅自砍伐树木案件,对辖区某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作出4万元的行政处罚。

大鹏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现场发现,某工厂区内的4棵芒果树被砍伐,通过现场勘查和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得知当事人因树木无人打理,树形杂乱,未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便擅自对该树木进行砍伐。

“这4棵树在我7、8年前搬过来的时候就在了,每到夏天就会结满芒果,十分漂亮。现在被砍的只剩下树桩,真是太可惜了。”住在附近的李先生表示。

对于该违法行为,大鹏办事处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按相关规定给与该公司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被处罚人已自觉缴清全部罚款,并进行补植。大鹏办事处提醒广大市民,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并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公共环境,自觉保护城市树木,共同守护城市之肺。

[责任编辑:林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