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补贴4月12日起申报

大鹏新区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将于4月12日开始申报。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4月12日讯(记者 凌安儿)近日,记者从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获悉,大鹏新区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将于4月12日开始申报。

据了解,申办条件为具有新区民办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9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可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端在“i深圳”APP进入“秒批专区”申报,亦可通过电脑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地址:https://www.gdzwfw.gov.cn/)申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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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古亮宇 实习生杨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