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5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吴爱民
近年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围绕“三岛一区”的发展定位,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精细管理、提升水平”的原则,确定了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
创新建立生态文明量化评价制度
编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2016年完成了10大类自然资源摸底调查,上线运行全国首个“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并完成辖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实施生态保护责任审计、开展生态环境绩效评估、细化量化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构建大鹏半岛生态文明综合指数。筛选出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宜居、生态空间、资源承载、生态效率、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等七大类共计42项指标,创新构建生态文明综合指数(ECCI),为科学衡量生态文明建设质量提供了标准。
试点实施领导干部生态审计。出台《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试点实施区管领导干部生态保护责任审计,并逐步探索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相关做法得到国家审计署、广东省审计厅充分肯定,相关审计案例入选全市审计优秀案例。
创新生态文明激励制度
创新实施生态补偿。制定出台《大鹏半岛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考核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将原村民生态保护责任与生态补偿金挂钩。截至2016年,累计为1.6万多原村民发放补助资金9.5亿元,实现了“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受罚”的激励目标。
创新绿色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大鹏新区绿色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出台产业转型升级“1+4+5”产业扶持政策,鼓励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扶持,发放节能扶持资金。2016年新区生物、海洋、旅游三大支柱产业产值较新区成立之初分别上升233.33%、166.67%、65.6%。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制度
新区不断完善最严格“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环境治理制度。一是创新构建“五治”机制。集中力量治气、治水、治污、治海、治绿。实施“河长制”管理,全面纳管481个排污口;累计建成污水主干管105公里,支管网146公里。污水集中处理率由建区前的不足10%提升到2016年的86.6%。二是创新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执法体制。整合生态环保、水务、林业、规划土地、海洋渔业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和机构,在全国率先成立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实现了对大鹏半岛“山、水、林、湖、田”等 生态资源和国土空间资源全覆盖的执法监管体制。2016年以来,查处了海上违建、海岸带污染等以往极易引发执法管辖争议的案件20多宗。三是完善产业退出机制。严格履行环评审批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累计淘汰转型低端企业169家,超过建区之初工业企业总数的60%。
创新生态文明社会共建制度
培育和引入生态环保类社会组织11家,组建党员环保志愿者队伍100多支,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在“杨梅坑珊瑚盗采”、“抹香鲸救助”等社会热点环保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成功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潜爱大鹏”珊瑚保育活动品牌,拥有在册义工超千人。“潜爱大鹏”活动开展四年多来,成功种植珊瑚苗9600余株。“潜爱大鹏”珊瑚保育站被评为“国家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
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成果,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先后获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新区成立五年多来,空气质量优良率由90.2%提升到98%,PM2.5年均浓度由34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为357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7,位列全市第一;近岸海域监测点国家一类水质达标率由50%提升到100%;辖区绿色生态用地总面积增加4.24平方公里。同时,新区绿色发展水平得到不断提升,第三产业占GDP比重由建区之初的27%提高到41%,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45.8%提高到62%,万元GDP水耗、能耗分别累计下降39.3%和13.2%。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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